今天给各位分享贵港教育信息网_贵港教育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协调和指导*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及贷后管理等工作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贵港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2022年春季期贵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3、2023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4、贵港教育信息网_贵港教育

5、贵港教育信息网:http://www.ggjy.ne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贵港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先阅读本《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贵港市教育局网站网页查阅,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咨询。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两种类型: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机关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规划计划、教育管理、表彰奖励、招生考试、学生资助等其他应由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具体内容详见贵港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贵港市教育局网站网页查阅,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咨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现场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为http://jyj.gxgg.gov.cn/,受理点为学校安全与行政审批科。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新媒体、通报及新闻媒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教育类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它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学校安全与行政审批科。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复制有效。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书面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贵港市教育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在网上通过信息公开系统提出申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凭借系统反馈的查询码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查询办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 http://jyj.gxgg.gov.cn/ysqgk/index.shtml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机关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将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但其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如能够作出区分处理,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如不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法非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收费标准   根据《条例》等有关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部门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学校安全与行政审批科。办公地址:港北区金港大道1066号;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775-4593069,0775-4574033(传真)。  分享微信头条       为适应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组织贵港市高级中学等9所直属学校到南宁市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7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面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应为2022届高校毕业生及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专业对口且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贵港市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控制数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已签约贵港市(含县市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及对象。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先进行报名参加应聘,如被聘用,需在考核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和取消聘用资格。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贵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外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6月11日9:00-12:00。   地点:南宁市邕桂万谊酒店(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15号)。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约等方式进行。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核。各招聘单位现场接受应聘人员的咨询、报名和面谈,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获奖证书等材料,对照《2022年贵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外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的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2022年春季期贵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外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下载打印后并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佐证材料;   3.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4.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   应聘人员也可于2022年6月10日前通过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第八大点)投递本人电子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投递后请致电招聘单位确认是否已查收邮件),但须在招聘会当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持本人纸质材料到现场报名方为有效。   (二)笔试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核并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确定为笔试人选,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参加笔试。若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且确需开考的,需经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开考,开考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笔试主考场设置在南宁市邕桂万谊酒店,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50分,考试时长为40分钟,笔试内容为高中、中职学科知识。   笔试结束后,现场公布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成绩不低于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若岗位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1:3,且确需开考的,开考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30分及以上。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内容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讲课)形式,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是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教师岗位面试使用的教材为现行高中、中职教材。   考生面试前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为12分钟。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面试成绩。   (四)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就业协议签订。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面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考生面试分数合格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拟聘)。确定拟聘人选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考生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初次签约后招聘岗位尚有空缺的,可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及未签约考生本人意愿,对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考生再次报名选岗,组织进行二次签约,签约人选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六)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七)聘用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   如应聘人员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协议自动解除。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按面试合格成绩(同专业、同考场)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防疫要求   (一)参加招聘会的人员须按南宁市的疫情防控要求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入场持健康绿码、行程绿码和进入南宁市后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体温检测正常(<37.3℃)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进入招聘现场。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自觉接受招聘现场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二)应聘人员现场检测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不能进入招聘现场。   (三)非“双绿码”、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乡镇或街道)旅居史且尚未完成健康管理的考生不得进入招聘现场。   七、其他事项   (一)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应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合同。   (三)应聘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家庭成员等与招聘无关的信息,如要报告,只能表述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四)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招聘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时除外),如因提供的联系信息、有误或不接听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五)报考人员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未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4)进行核对。   (六)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广西贵港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gxgg.gov.cn)、广西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gxgg.gov.cn)查看本次招聘会的具体要求及调整通知。   八、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一)贵港市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0775-4573877,邮箱:aa4573877@163.com   (二)市直学校   1.贵港市高级中学   电话:0775-4588422,邮箱:gg4588422@163.com   2.贵港市职业教育中心   电话:0775-4327488,邮箱:zjzx7488@163.com   3.贵港市江南中学   电话:0775-4332645,邮箱:jnzx4332645@163.com   4.贵港市达开高级中学   电话:0775-4272200,邮箱:dagao4272200@163.com   5.贵港市民族中学   电话:0775-4589568,邮箱:mzzxbgs@163.com   6.贵港市港北区高级中学   电话:0775-4580433,邮箱:gbgz4580433@163.com   7.贵港市港北区港口高级中学   电话:0775-4280915,邮箱:gkgz4280679@163.com   8.贵港市荷城初级中学   电话:0775-4369059,邮箱:hccz1105@163.com   9.贵港市达开实验小学   电话:0775-4270077,邮箱:ggsdksyxx@126.com   附件1:2022年春季期贵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外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x附件2:2022年春季期贵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外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xls附件3: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为做好我市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定于2023年3月下旬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85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公告。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或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已通过教师资格和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合格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都可参加报名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各省(市、区)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年龄要求   (1)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一般为18岁以上、35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出生);   (2)乡村学校招聘岗位,原则上年龄要求18岁以上,40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出生);   (3)面向中级职称以上的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18岁以上,40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出生);   (4)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专设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5岁以下(197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2.免笔试招聘岗位   (1)具有中小学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   (2)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   3.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计划表》(附件1-3)。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7.贵港市所属事业单位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0日,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报考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三)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专设岗位, 必须符合《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9〕35号)的规定。即2023年3月20日前经批准已办理随军手续、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随军未就业家属。   (四)凡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已享受过定向招聘倾斜政策) 或录(聘)用后解除人事关系的人员,不再具备报考定向招聘岗位资格。   (五)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中小学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市中小学各相应岗位。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报名。   三、加分办法   (一)报考人员属少数民族的加3分,计入笔试成绩。须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核实。   (二)在贵港市辖区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三支一扶”计划等人员,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加5分,服务满1周年且未满服务期限并考核合格的加3分。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协议书和相关证书。以上人员服务期满入编后或入编后辞职的,不再享受加分。   (三)随军未就业家属加分事项按《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9〕35号)规定执行,由贵港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核准提供。   (四)加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止。加分可以累计计入笔试成绩。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9:00至3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进行网上报名。   3.填报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报考指南。   (3)在贵港市辖区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工作简历栏内注明,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4)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各类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表内的各类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的,资格审查单位应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自行举证(见附件6)。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二)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9:00-3月26日17:30。   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20日9:00至3月24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2023年3月20日9:00至3月24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3月24日17:30至3月2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报名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及设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3.查询资格审查情况。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应不定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情况,及时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有关事项。报名信息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但2023年3月24日17:3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它职位。   4.特别提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含免笔试岗位考生)应于2023年3月24日17:30前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完成缴费。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笔试考试两个科目,报考人员需缴费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直接考核招聘岗位考生无需缴费。   2.已缴笔试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贵港市招生考试院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   (四)开考比例   1.乡村学校招聘岗位和定向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1:3开考比例,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2.除了乡村学校以外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又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汇总,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县(市、区)所属学校须先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考人员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在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3月29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单位于3月29日17:3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改报成功考生无需重复缴费。   (五)退费   1.符合以下条件考生之一的,报名结束一个月内按考生缴费帐号退还考试费:(1)报考岗位取消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2)报考笔试岗位缴费后改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3)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4)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内提交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政策减免考试费人员申请表》(附件7,签字扫描件) 及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放弃减免资格。   (六)准考证打印   1.报考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必须在考试前一周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2.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必须于2023年3月24日17:00前将报名登记表下载留存,以备面试资格审查、考核时使用。   五、笔试及成绩查询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星期六)。   上午9:00-10:3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上午10:30-12: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2.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内容可参考 (附件4、5)对应内容。   3.笔试地点:详见个人准考证。   (二)成绩查询(2023年5月下旬)   报考人员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三)笔试结束后由贵港市教育局根据职位数情况,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笔试有一个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六、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不含定向随军未就业家属专设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分数+《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分数+加分分数)÷2 。   七、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笔试后合格人员再减少的,及笔试后岗位合格人员比例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必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已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各面试组织机关公布。   (二)资格复查   1.入围面试名单公布时间:一般于2023年7月15日前。   2.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查:一般于2023年7月22日前。   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含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2023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并亲笔签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   (3)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是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未能提供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6)原在贵港市辖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7)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专设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手续,就业失业登记证。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三)面试通知   发布面试公告:2023年8月8日前。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网址发布公告并通知参加面试考生。   面试通知发出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通过,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但必须进行资格复查并公布名单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发出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方式   1.市直学校的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各县(市、区)所属学校的面试工作分别由县(市、区)教育局会同同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3.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采用说课或讲课(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核对象。   4.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5.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6.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能以任何形式将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及父母情况透漏给考官。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扣减3分;透露父母信息、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等信息,扣减5分。   7.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张榜公布。   八、考核   (一)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市直学校以面试中“教学过程及方法”、港南区和覃塘区以面试中“教学过程”、港北区以面试中“教学过程设计”、桂平市和平南县以面试中“说教学过程”分数高者进入考核。)。   免笔试岗位人选确定。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再次并列时,市直学校以面试中“教学过程及方法”、港南区和覃塘区以面试中“教学过程”、港北区以面试中“教学过程设计”、桂平市和平南县以面试中“说教学过程”分数高者进入考核。   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布。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二)各招聘单位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布。   因考生考核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一)市直、各县(市、区)所属学校招聘的人员分别由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组织实施机关要高度重视体检工作,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因考生体检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人选,考核合格后再进行体检。   十、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中小学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下达聘用通知前,拟聘人员提出自愿放弃的,可以递补;下达聘用通知后,拟聘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四)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二、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证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监督电话:0775—4573758。   十三、疫情防控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贵港市教育局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十四、资格复查、加分材料核验地点、报考咨询电话和发布信息网址:   (一)贵港市直学校:贵港市教育局人事科305室(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1066号),电话:0775—4573877。   发布信息网址:http://jyj.gxgg.gov.cn。   (二)桂平市所属学校:桂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桂平市西山镇中心小学大门旁),电话:0775-3388037。   发布信息网址:http://www.guiping.gov.cn/门户网站/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教育领域。   (三)平南县所属学校:平南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平南县二环大道818号),电话:0775—7861177。   发布信息网址:http://www.pnxzf.gov.cn/通知公告。   (四)港北区所属学校:港北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贵港市港北区建设西路88号),电话:0775—4239885、4236859。   发布信息网址:http://www.gbq.gov.cn。   (五)港南区所属学校:港南区教育局六楼人事股(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大道181号),电话:0775—5903178。   发布信息网址:http://www.ggg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   (六)覃塘区所属学校:覃塘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华西路1号),电话:0775—4721978。   发布信息网址: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gqt.gov.cn)首页下方的“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 ”→“教育领域”。   十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由贵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市直、三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2023年桂平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3.2023年平南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4.《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        5.《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        6.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        7.2023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免考试费用申请表        8.2023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考试招聘报考指南        9.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贵港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5日  贵港市教育局以及内设机构、二层机构主要职责简介   贵港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有7个内设机构和7个二层机构。介绍如下:   一、贵港市教育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市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和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根据计划部门下达的招生总量,结合本市和学校实际制订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招生计划。   (四)综合管理*市教师教育、普通*中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负责对中小学教育实施督导。   (五)审核*级中学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审核市属中等专业学校的专业设置与调整;指导中等和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制订技术装备规划,指导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市学校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   (六)负责按国家的规定,制订*市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七)管理*市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组织实施普通*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等教育、*等教育自学考试、*中会考、中考等。   (八)指导*市的“两基”工作,并负责对达到“两基”达标的县市区进行复查,进一步巩固、“两基”的工作成果。   (九)按国家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规定,统筹管理本级教育经费,参与起草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测*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十)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国内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捐赠和教育贷款。对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等职业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工作进行管理。负责按照授权分配自治区和市政府下拨的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事业费;负责指导*市学校基建项目的立项及投资计划的实施,指导*市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监督和审计工作;负责*市教育系统综合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十二)协同市有关部门平衡、审核局二层机构和学校的机构设置、编制定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负责对局二层机构和学校的主要领导干部(贵港市*中、贵港市职教中心校长除外)的考核、任免和管理。   (十三)直接管理市直学校,审批*市社会力量举办的初中以上学历教育办学资格,管理*市社会力量举办的*中阶段学校;管理市直及自治区、中央有关单位在市区举办的学校。负责*市普通*中和市直学校以及中央、自治区、市直有关单位在本市举办的中小学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调配交流、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奖惩等管理。   (十五)指导*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安*工作、国防教育工作。   (十六)负责*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七)加强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十八)协调有关*等教育事务。   (十九)负责*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工作。   (二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机关党委办公室(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党建、信息、宣传、普法、**、信访、政务公开、后勤、*卫等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教师队伍管理、学校人事制度综合改革、教师资格认定、人事和工资统计、编制管理、教职工调配、人事档案、招聘录用、工资福利、考核奖惩、职称评审、教师及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干部和教师培训等工作。   (三)财务基建科   负责教育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学校基本建设、困难学生资助、学校后勤和勤工俭学、本级教育预算外财务收支审计及教育基建审计、学校收费的检查监督。   (四)基础教育科(语言文字工作科)   负责教育“两基”工作、学校设点布局、学校常规教育教学、教材选用、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团队工作、学校安*教育、国防教育、普通话水平测试、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学籍管理、中小学考试、德育管理、语言文字等工作。   (五)职成教科:   负责拟订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管理及招生指导、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建设和成人技术培训、中等职业学校以及职业证书考试、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民办学校办学审批、学校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六)督导室:   负责*市“两基”巩固的督导评估、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和督导评估、市辖下级政府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的督导考核、局机关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学校教育管理和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督导评估、民族教育及壮汉“双语”教学推广等工作。   (七)学校安*与行政审批科   主要职责是:牵头负责市教育局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和监督学校安*稳定和安**卫工作;指导*市中小学、中职和幼儿园安*稳定工作;指导*市各级各类学校安*教育工作;指导*市各级各类学校安*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指导*市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监控工作;指导我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及安**卫工作。   三、二层机构   (一)贵港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主要职责:围绕教育教学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拟定*市教育科研、教学研究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负责*市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管理及成果的推广等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推广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规律,推动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组织教研活动、学科研习培训,促推进教师素质的;加强对中小学执行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使用情况的管理,稳步推进*市课程改革工作;组织贯彻落实《贵港市中小学教学监控评价办法》,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指导和管理。   (二)贵港市招生考试院(贵港市*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招生考试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研究拟定我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政策、计划、措施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市的普通*考、成人*考、普通中考的招生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务、考籍管理及协助上级部门办理自考毕业证工作;负责在我市组织的*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监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贵港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信息网站的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和培训工作;开展现代教育技术的实验教学、信息技术教学、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图书应用等工作。   (四)贵港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   主要职责:拟定我市勤工俭学的实施细则并组织指导勤工俭学工作的开展;拟定和实施我市勤工俭学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学校勤工俭学的管理工作。   (五)贵港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协调和指导*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及贷后管理等工作。   (六)贵港市民办教育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对我市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评估工作;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教师培训等工作进行指导。   (七)贵港市教育培训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市教师培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考核评定工作。  贵港教育信息网隶属于广西贵港教育信息网。主要负责广西贵港地区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同时,承担一些全国教育考试项目,并作为广西贵港考试,广西贵港地区考生可直接登录《贵港教育信息网》查阅最新考试信息。   点击进入>>>贵港教育信息网:www.ggjy.net
贵港教育信息网_贵港教育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协调和指导*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及贷后管理等工作贵港教育信息网_贵港教育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谁是谁的谁,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原文地址:http://96gps.cn/post/17442.html发布于:2026-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