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财政局的知识,其中也会对9.我单位在2017年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和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获全省第12名、入围全国1891个县前200名受到财政部通报表彰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财政局主要职能及内设机构

2、财政局

3、道县财政局工作职能、机构设施及领导分工情况

  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财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规定和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有关税收政策;指导镇街财政工作。

(二)拟定财政发展规划,参与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三)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四)制定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

(五)负责监督管理各项财政支出;负责区级非税收入管理;监管彩票市场、国债发行及相关工作;负责政府债务监管;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六)拟定和执行全区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承担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和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分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务规则。

(七)执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制度,负责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

(八)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建资金;参与区直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审核,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和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参与政府性工程造价管理;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指导全区的政府采购及政府采购的信息统计工作;制定对区直单位委派财务总监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向财政拨款的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及重点专项资金项目委派财务总监的工作。

(九)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负责管理本区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管理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

(十)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一)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接待工作。负责报告和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电、机要、财政信息、宣传、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全局性调研、志书编撰及公章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管理、安全保卫以及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有关规范性文件及管理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有关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协调拟订有关地方性制度、办法和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并监督执行。

(二)预算股

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政策,拟定和执行财政管理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负责区级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和区级财力管理;审查批复部门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与建议;负责区级财政债权的管理及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的预算安排;负责与人大有关联络事宜;指导镇级财政管理工作。

(三)国库股

负责区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编审、汇总财政年度决算;负责区级财政收支的统计工作;统一管理财政资金帐户和区级预算单位的财政拨付资金银行帐户;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配合开展财政审计工作。

(四)行财股

拟定和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支出办法,贯彻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根据分管部门提出的要求向区政府提出相关财政意见建议;负责审核分管部门的预、决算;监督分管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拟定公共资源统计评价及报告制度,组织公共资源管理研究和发展预测分析;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

(五)社会保障股

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拟订相关政策,提出有关建议;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配合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拨付、核算等管理工作;划拨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经费;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财务和资金;负责审核分管部门的预、决算;监督分管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六)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

制定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清查等工作,掌握全区行政事业性资产基本情况;按规定权限审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负责审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负责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核准;负责监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工作;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定编的报备、呈批、编后管理工作。

(七)基建股

配合编制区级基建支出预算草案;参与基建项目的财政性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安排;负责审核基建支出年度预、决算;编审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和工程预、结算以及竣工财务决算;协助国债转贷资金的管理;参与对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项目的财务监管。

负责区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造价评审的质量管理,复核、检查、监督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审核结果,合理确定、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参与投资建设管理。

(八)政府债务管理股

政府债务管理股。负责制定我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统计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等工作。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及项目管理。负责政府债券额度分配、组织发行和还本付息相关工作。

(九)金融股

承担金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承担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落实政策性金融、普惠性金融有关政策。负责区级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负责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工作。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拟定区级财政投融资制度、政府投资基金财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基金收费股

贯彻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专项收入等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审核与非税收入有关的年度预、决算;监管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有关制度,监管彩票市场;对房改资金实行财政监督;配合做好国债发行兑付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一)工贸发展股

指导和监督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负责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管理业务;办理特殊行业税收返还;负责财政扶持企业资金、专项补贴、税收返还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审核财政有关专项资金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拟定和执行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制度。

(十二)会计股

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管理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负责对本区会计师事务所机构设置、评估师事务所机构设置的申请进行初审。

(十三)绩效管理股

负责对财政资金及资产实施绩效管理;拟订财政资金及资产绩效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拟订财政资金及资产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负责对单位提出的项目资金进行绩效审核;组织开展对财政资金的分配及使用实施绩效评价及问责;拟定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制度,牵头组织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办法;组织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绩效评价工作。

(十四)政府采购管理股

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拟订本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指导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核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的信息统计工作;监管区级政府采购活动,处理采购供应商投诉;建立健全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对区级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监管在本地区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中介机构。

(十五)人事股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工资福利、社会保险、退休干部管理;负责本局纪检、监察、及计划生育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下属单位:

(十六)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协助进行预算控制和用款计划审核工作。负责财政资金拨付及支出出纳核算工作,设立国库支付支出账,协助审核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开具支付令。承担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工作,承担财政国库支付系统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卡制度改革和电子支付改革工作。

(十七)佛山市南海区财政监督办公室

拟定财政监督的规定和办法,监督财税政策、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承担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有关工作。负责行政主管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拟定财务总监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牵头预决算公开监督工作。

(十八)预算投资评估中心

负责对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或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组织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负责构建支出标准体系,负责财力来源调查研究、财力来源监控、税费收入分析预测工作。负责开展财政运行状况调查研究,协助开展镇街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监督预算资金会计核算执行情况。协助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20号

局办公电话:0757-86282713

传真:0757-86282782

邮箱:czj_bgs@nanhai.gov.cn

邮政编码:528200  稿件来源:财政局编辑:财政局日期:2020-10-12

行唐县财政局,规格正科级,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开发区)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县预决算草案。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县级财政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实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参与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研究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按规定组织政府债券申报、转贷和还本付息等工作。执行国家外债管理政策,管理县政府国外债务。

(七) 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标准、购置、更新,监督指导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管理,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处置车辆。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收取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评审管理。

(十一)负责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负责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农村综合改革总体规划,负责落实河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村内街道硬化亮化、小型水利设施修建、人畜饮水工程修建、公共环卫设施购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

(十三)负责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拟定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和年终决算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行唐县财政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拟定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二)预算科(乡财中心)。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汇编全县年度预算。承担县级预算批复工作、政府预算公开工作和指导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拟订县对下的财政管理体制,落实上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各项政策。办理县与省、市财政结算事项。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审核。组织对县级部门、乡镇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考核。

(三)国库科。负责全县预算执行,组织调度财政收入,开展财政收入分析、预测;组织预算支出执行、监控、预测,牵头调度预算支出进度。组织拟定全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商业银行代理财政国库业务相关工作。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做好总会计及财政专户核算。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财政总决算和汇总部门决算,承担政府决算公开及组织批复部门决算并公开工作。

(四)农业科。承担县级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畜牧、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办法。

(五)会计科。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承担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六)行政政法科。承担县级行政、政法、群团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七)教科文科。承担县级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县属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八)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按照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和办法,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服务、工程的项目,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和采购合同备案审查。负责审核批准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负责审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受理供应商投诉。监督管理政府采购专家。负责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活动。

三、所属事业单位

(一)政府债务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化解政府性债务的政策措施;对政府债务举借项目实施中期规划滚动管理和项目库管理;编制县级政府性债务预算,统筹债务资金安排使用;对全县政府性债务进行总量控制,实施统计分析和风险评估预警;负责筛选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并申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做好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的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资金的使用;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经济建设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县级工信、安监、住建、规划、商务等部门及开发区的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归口专项资金的管理、检查、问效;参与制定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县级经济建设的有关政策;审核汇总固定资产投资决算;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法规,参与县级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及归口单位的部门预算、决算建议,按程序审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编制社会保障资金各项报表,搞好预算分析及社保工作调研、总结;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民政、就业及医疗卫生计生资金支出;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办理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进行考察、评审、对主管部门编制的基建、城建等建设维修投资类项目建议书的真实性、合理性、经济技术进行评审,评审结论作为编制项目预算的依据之一。负责对全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进行工程概算、预(决)算、竣工决算的全过程审查;对建设项目的前期费用、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款结算、设计变更、签证、竣工决算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评审报告;评审结论作为财政部门批准项目年度预算、批复工程决算、竣工验收、拨款、固定资产移交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依据;负责对全县纳入政府采购的基建、城建、内(外)装修等投资类项目及材料、设备招标标底进行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对施工中的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签署评审意见;负责对全县建设项目进行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和效益评价;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化解政府性债务的政策措施;对政府债务举借项目实施中期规划滚动管理和项目库管理;编制县级政府性债务预算,统筹债务资金安排使用;对全县政府性债务进行总量控制,实施统计分析和风险评估预警;负责筛选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并申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做好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的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资金的使用;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按照“收支两条线”制度要求,对全县收费、罚没收入(非税收入)进行征收管理;负责全县财政票据管理;负责对执收执罚单位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进行检查;负责罚没物资管理及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资源环境保护服务中心(金融服务中心)。

承担县级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归口专项资金的管理、检查、问效;参与制定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实施促进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办理对农口、教育、交通、国土等部门专项资金的直接支付;负责统一办理对部分预算单位事业经费的票据审核、资金结算和监督,对不合理开支项目、不合理票据有权拒付,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出处理;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预算管理有关工作,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研究提出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归口管理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等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负责全县行政事业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承担县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管理;负责公务仓、经投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工作;按规定办理公务用车申购事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工资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调整方案,负责日常工资发放,负责与人员待遇相关的各类津贴补贴的政策管理,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绩效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要求;研究提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全县预算单位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组织和监督全县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的执行;负责组织对县级财政支出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绩效问责和奖惩建议;协调财政监督检查与其他有关经济监督部门的工作关系;研究拟订强化财政监督的措施;监督检查财税政策、法规、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会同局内有关科室监督全县预算的执行,监督检查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绩效等;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对有关部门、单位及人员违反财经纪律、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检查处理处罚及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受理对违反财税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重大举报事宜;办理财政干部以及财务会计人员因贯彻执行财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而受打击报复的重点案件;协调局内各科室的监督检查事宜,牵头组织全县重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局内各科室和下属单位执行财政财务政策、法律、法规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稿起草、信息、宣传、新闻、政务和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计算机网络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及计算机病毒防治;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和业务科室的需求,负责全局计算机应用软件的推广、应用和升级维护工作;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和全局实际需求,及时维护、更新、升级网络设备,保证各项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转;负责全局音频、视频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全局内线电话的畅通和电视会议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行唐财政信息网站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好服务器系统软件维护,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定期更新信息,提高信息质量;负责全局外网的日常管理,按照相关制度接通或撤销外网的各个端口;负责各科室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故障检修维护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综改一科、综改二科)。

主要职责:落实国家关于农村综合改革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县重大政策措施建议,拟订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案和政策措施,提出县级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宣传和政策培训工作;负责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解释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贯彻落实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战略,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制定农村公共服务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行唐县综合治税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各项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起草辖区内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制定综合治税年度工作要求及具体工作计划;负责辖区内税源调查工作;负责各乡镇及涉税部门综合治税工作的督导检查;负责制定国、地税、各乡镇及涉税部门有关责任人员奖励办法,并严格按考核办法进行奖罚;负责完善、应用综合治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确保涉税信息传输交换和资源共享安全畅通;负责综合治税涉税单位信息的采集、录入、整理、更新、调整工作;负责对涉税信息进行统计、对比、分析、应用,形成分析报告,包括日常报告和专题报告,供县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决策参考;负责辖区内税收增长变化的监测、预警工作,对税收发展形势进行科学研判,提供日常报告和专题报告,提出加强管理措施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企业相关情况,分析、测算国、地税及乡镇税收计划。

(十四)行唐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县政府和社会资本(PPP)管理制度、融资支持政策和操作指引等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规范、项目库建设和绩效评估工作;配合省财政厅做好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等事项;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近年工作成绩

1.2015、2016、2019年被省财政厅评为全省优秀财政局;

2.2020年我单位连续第十四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

3.我单位被中共行唐县委、行唐县政府评为2017、2019年度优秀乡科级领导班子;

4.我单位被中共行唐县委、行唐县政府评为2017年招商引资优胜单位;

5.我单位被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政府评为2016-2017年度文明单位;

6.我单位在全国中部地区所有县的2017年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中考核排第39名,受到财政部通报表彰;

7.我单位在全国1891个县级财政“优化支出结构”指标考核,我县全国排名并列第1名,受到财政部通报表彰;

8.我单位在全国1891个县级财政“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指标考核,获全国第113名,受到财政部通报表彰;

9.我单位在2017年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和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获全省第12名、入围全国1891个县前200名受到财政部通报表彰,并获得财力性奖励694万元;

10.2018年度被中共行唐县委、行唐县政府评为争取资金先进单位;

11.2018年度被中共行唐县委、行唐县政府评为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先进单位。

五、办公室地点:行唐县玉城西大街133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6月1日-9月1日)

13:30-17:30(9月1日-次年6月1日)

联系方式:0311-82690110

联系人:翟立刚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财政预算决算、财务、会计方面的法规、条例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2、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县本级财政总决算;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县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

3、管理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策性基金;审核报批收费项目,参与制订、调整收费标准;负责指导农税局的农业税征收管理工作。

4、管理财政行政法和教科文支出;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根据国家、省、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5、管理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统计、分析、转让和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与行政仲裁。

6、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财政支农、农业财务管理。

7、管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8、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国债发行计划;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外国政府贷款的管理职能。

9、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会计委派和集中会计核算工作。

10、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1、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机构(25个):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人事教育股、行政股(综合中心)、政法股、工会、科教股、文化股、乡镇管理股、农业农村股、企业股、会计股(税政法规股)、社保办、财政事务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工资统发中心)、经建中心、采购中心、投资评审中心、国有资产中心、金融股、债务股、信息中心、绩效评价股、行政审批股。

三、领导分工

潘高旺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财政局全盘工作,分管预算股工作;

顾裕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政法股、社会保障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全局党务、信访、综治维稳工作。

李志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经建中心、财政评审中心、国有资产中心,负责综合治税工作;

彭 颖   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组长负责财政系统纪检、党风廉政监督工作;

吴昌明   总会计师

分管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资统发中心)、国库股、债务股、办公室、税政法规股、信息中心,协管预算股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工作;

何景新   原党组书记、原局长

负责工会工作;

蒋团喜   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行政股、金融股工作;

何上良   原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财政事务中心、乡镇管理股、企业股、农业农村股,负责扶贫、惠农、安全生产及招商工作;

唐爱华   原党组成员、原副局长

分管科教股、文化股、会计股,负责八城同创工作;

欧阳军瑞 原党组副书记、原纪检组长

分管机关纪委、政府采购管理中心、绩效评价股,负责共青团及老龄工作。

四、办公地址、电话及邮箱

地址:湖南省道县潇水南路516号

电话:0746-5222722

邮箱:daoxianczj@163.com

五、办公时间

夏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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