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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72号),现将四川省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四川全省各市州所辖县(市、区)均为放宽条件地区,报名学历条件可以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以司法部公告为准。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5.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三)报名条件认定 1.2017年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为: (1)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2.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以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chsi.com.cn)查询或认证结果为准。凡在该网站进行查询后仍不能判别的,或者查询不到的,报名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填报承诺的信息,在司法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3.“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8年应届毕业。 4.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即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报名学历可以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法律专业的范围: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包括旧专业劳教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包括旧专业劳动改造学)、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法律服务管理、社区矫正、应用法制心理技术、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与文秘和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等37个专业。(《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 5.对于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学历条件的认定,除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要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是否具有相应的毕业证书为准。报名人员报名时不具有毕业证书的,原则上不予报名。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可以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名方式、时间、流程 (一)报名方式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四川省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市(州)司法局办理。 (二)报名时间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5日0时至7月4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点及考区设置 网上报名时,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选择四川省21个地级市、州报名。 2017年全省共设18个考区,其中: 单独设置考区的地区(15个):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宜宾、广安、达州、雅安、巴中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 合并设置考区的地区(6个): 南充市与遂宁市合并考区,选择南充市和遂宁市报名点的人员在南充市参加考试; 内江市与资阳市合并考区,选择内江市和资阳市报名点的人员在内江市参加考试; 乐山市与眉山市合并考区,选择乐山市和眉山市的人员在乐山市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在选择报名点时,除了考虑就近在考区参加考试外,涉及在分数核查、资格申请、证书发放等事项均在选择的报名点市州司法局办理。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的,不要求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信息,网上报名时须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不要求报名时出具格式证明,网上报名时须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上述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 (五)报名流程 1.阅读报名公告。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报名条件、报名流程和重要提示等内容,了解掌握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做好各项报名资料准备工作,以便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信息填报。 报名人员进入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重要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要认真核对,双证不一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姓名、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包括姓名简繁体),不能进入考场。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3.上传电子照片要求。 (1)本人近三个月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首饰, 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2)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 (3) 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 (4)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为40KB ≤ 文件大小 ≤ 100KB。 (5)为便于报名人员提交符合规定格式和文件大小的照片,报名人员可参照 《电子照片制作指南》编辑,但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液化等ps操作。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报名人员务必妥善留存保管。 全省各考点将继续实行国家司法考试人脸识别系统核查身份,报名人员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影响顺利通过系统识别核查进入考场。 4.上传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电子照片。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放弃享受放宽政策和不符合放宽政策条件的报名人员不须上传。 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户口簿电子照片(仅限选择享受放宽政策条件的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可进行网上交费,完成报名程序。因报名人员原因未在报名期限内上传符合要求的相关电子照片而导致不能完成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5.网上交纳考试费。 根据司法部《关于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司法通〔2017〕36号),商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意, 2017年在我省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应缴纳考试费250元/人。报名人员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已开通并可供网上支付的银联卡或支付宝帐户,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和指定账户完成网上交费。报名人员只有交纳考试费后报名才真正完成。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并可打印报名凭证。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 报名人员交纳报名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无效的,交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报名人员需要考试费发票的,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18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四川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领取(地址:成都市上翔街24号)。 6.网上下载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1日至9月15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六)报名相关提示 1.放宽政策是指在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报考学历可以放宽至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本科以上学历,也可以选择放宽政策,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报名时户籍为准。报考人员在填报本人户籍是否享受放宽报名政策时,应根据提示,可以选择“是”或“否”。已经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选择享受放宽政策,但不得申请同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请报名人员考虑是否享受放宽政策,交纳考试费后不能修改放宽政策。 选择“是”:表示享受放宽政策。须如实填写本人户口簿真实信息并上传户口簿本人页电子照片,填写或上传虚假信息视为无效,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因享受放宽政策成绩合格的,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须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本人报名时户口簿原件。 选择“否”:表示放弃享受放宽政策。不用填写户口簿信息,成绩达到放宽分数线将不能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2.报名人员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毕业证明书》,并使用补办的毕业证明报名。 3.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学历应统一选择“本科”,本科类别选择“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 4.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学历”应统一选择“本科”,本科类别选择“已毕业或2017年毕业”,毕业证书编号选择“暂无毕业证书”,并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原因,作出相关承诺。 5.毕业证书在学信网查询不到的,如考试成绩合格,须在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期限内,向司法行政机构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符的,须由毕业院校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相关勘误证明。 7.报名人员需牢记网上报名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和修改、打印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等,如果忘记登录密码可与报名地司法局联系。 8.交纳考试费前,报名人员可以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进入报名网页修改信息。 9.报名人员应当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其它联系方式,保证通讯畅通,以备报名机关通知相关事宜。 10.四川省只设置使用汉语言文字试卷的考场。凡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人员,可根据需要选择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或吉林省报名参考。 三、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6日、17日。 试卷一: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6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7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7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全省各考区考点均不参加计算机答题方式试点。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三)考试要求和纪律 1.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2.四川省继续实施考场安全管理(身份查验)系统,在考点入口处设置考生身份查验通道,扫描参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拍照进行人脸识别比对,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请各位考生于每场考试前,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操作,按顺序入场。为避免身份查验通道拥堵,确保按时进入考场考试,考生应当按照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发布的通知要求提前到达。 3.参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考场纪律,坚决杜绝违法犯罪行为,自觉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对涉嫌泄密、考试作弊、扰乱考场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试题参考答案异议 司法部于9月18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9月21日晚20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凡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于9月21日晚20时至9月2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在“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司法部组织专人汇总情况,整理意见,提交“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研究论证。经“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论证的参考答案为试卷评阅依据。 四、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11月下旬,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一)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规定和要求办理。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报名人员可以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三)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可以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四川省司法厅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四)咨询服务方式 国家司法考试政策事项可登录四川省司法厅网站(http://www.scsf.gov.cn)查询或在工作日拨打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30) 成都市司法局 (柿子巷11号成都法律服务中心5楼)028-86262072 028-86266207 自贡市司法局 0813-8618632 攀枝花市司法局 0812-3337174 泸州市司法局 0830-3196937 德阳市司法局 0838-2508130 绵阳市司法局 0816-2265212 0816-2356186 广元市司法局 0839-3229353 遂宁市司法局 0825-2220273 内江市司法局 0832-2027807 乐山市司法局 0833-2558348 0833-2558342 南充市司法局 0817-5258955 眉山市司法局 028-38186106 宜宾市司法局 0831-8226936 广安市司法局 0826-2392199 达州市司法局 0818-2123763 雅安市司法局 0835-2239709 巴中市司法局 0827-5184678 资阳市司法局 028-26110193 阿坝州司法局 0837-2821135 甘孜州司法局 0836-2811350 凉山州司法局 0834-2172563 四川省司法厅咨询电话: 028-86756796 028-86751097 028-86754397 四川省司法厅 2017年6月6日 根据2023年6月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6号)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省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即报名时户籍在放宽地区的,可以按照放宽政策确定学历条件报考。 按照司法部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地方名单,今年我省对以下66个县(县级市、区、特区)实行放宽政策:六枝特区、水城区、盘州市、桐梓县、正安县、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凤冈县、湄潭县、习水县、赤水市、西秀区、平坝区、普定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大方县、黔西市、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赫章县、江口县、玉屏侗族自治县、石阡县、思南县、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德江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松桃苗族自治县、碧江区、万山特区、兴仁市、普安县、晴隆县、贞丰县、望谟县、册亨县、安龙县、七星关区、黄平县、施秉县、三穗县、镇远县、岑巩县、天柱县、锦屏县、剑河县、台江县、黎平县、榕江县、从江县、雷山县、麻江县、丹寨县、荔波县、贵定县、瓮安县、独山县、平塘县、罗甸县、长顺县、龙里县、惠水县、三都水族自治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作出撤销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注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政策要求 1.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3年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本科毕业学历人员,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或者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情形的,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或者符合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本科、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毕业学历和学位或者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军队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我省报名人员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 (四)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报考 2022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在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2023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3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2023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5日0时至6月30日18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官网(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3.学位证书。本人学位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4.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5.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高等教育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交纳考试费及选择报名地 我省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支付考试费,根据贵州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客观题考试考试费为122元。报名人员登录系统进入在线支付环节后,需在机位锁定60分钟内完成交费,超过60分钟尚未交费的,系统将释放已锁定机位。 2023年我省客观题考试共设置9个考区,即贵阳考区、遵义考区、六盘水考区、安顺考区、毕节考区、铜仁考区、黔东南考区、黔南考区、黔西南考区。报名人员可选择其中任一考区作为报名地。 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5日18时。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考生根据缴费成功短信点击相关链接,可领取非税电子票据。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23年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五)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3年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分为9月16日、17日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为: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6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6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7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7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23年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6日至9月15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9月22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于9月23日8时至9月27日18时登录司法部官网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 应试人员可自主选择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根据贵州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报名确认时需通过网上支付方式交纳主观题考试考试费70元。 (二)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三)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3年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 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3年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及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微软双拼方案)、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港澳考区的应试人员可以选择使用仓颉输入法和速成输入法,应试人员使用其中输入法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答的,实行纸笔答题方式。纸笔答题方式的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四)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10日至14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11月30日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六)考区考点设置 2023年我省主观题考试拟设置9个考区,即贵阳考区、遵义考区、六盘水考区、安顺考区、毕节考区、铜仁考区、黔东南考区、黔南考区、黔西南考区。每个考区拟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场。 四、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事宜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司法部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举行考试。香港、澳门考区考试的具体工作,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承办。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作答。 (一)报名信息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以下信息,并作出承诺 1.身份信息。 (1)香港、澳门居民。应使用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报名。不能填报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相关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香港或澳门考试承办机构提交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香港居民也可以提交根据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声明条例》作出的证明其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的法定声明。 (2)台湾居民。应使用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报名。 2.学历信息。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大陆)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 (二)报名方式及交费 1.报名方式。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及审核。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选择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参加考试的,由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核验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办理交费和自行打印准考证事宜;选择在内地(大陆)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办理有关报考事项。 (三)考试地点 1.在内地(大陆)报名的,应当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 2.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的,应当在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 3.居住在台湾或者国(境)外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在广东省深圳市考区或福建省厦门市考区参加考试。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年度考试公告和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五、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我省在各考区实施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考场设立人像比对验证通道,所有应试人员在每次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时,须进行现场拍照和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扫描验证身份,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应试人员提前到达考点进行身份验证,避免因未进行身份验证导致系统默认为缺考人员。 (二)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经提醒后仍未放至指定位置的,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以违纪处理。 (四)应试人员须自觉遵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考试纪律,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试人员,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视违纪作弊情形、后果作出严肃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其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报名地公告。 (六)现役军人应当通过司法部官网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七)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八)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 (九)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辅导。 (十)本公告在司法部官网、贵州司法行政网、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贵州司法微信、微博公众号发布。 (十一)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具体事宜,应试人员可向设考区市(州)司法局咨询。 咨询电话: 贵阳市司法局:(0851)87989218; 遵义市司法局:(0851)28226146,28256712; 六盘水市司法局:(0858)8235117,8222554; 安顺市司法局:(0851)33222819 ; 毕节市司法局:(0857)8223966 ; 铜仁市司法局:(0856)5223619,5221213; 黔东南州司法局:(0855)8228099; 黔南州司法局:(0854)8259343; 黔西南州司法局:(0859)3813618。 贵州省司法厅 2023年6月10日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司法部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现就湖南省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依法设立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3年继续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2021-2025年),我省放宽条件地方为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新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武冈市、石门县、慈利县、桑植县、中方县、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会同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新化县、涟源市、泸溪县、凤凰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花垣县、茶陵县、炎陵县、宜章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安化县、平江县、新田县、江华瑶族自治县等40个县市。 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现役军人入伍时保留户籍且属于放宽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2023年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为: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队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后仍不能判别的,或者查询不到的,需要报名人员承诺如考试成绩合格,须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高等教育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做出撤销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注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政策要求 1.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3年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本科毕业学历人员,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或者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情形的,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或者符合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本科、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毕业学历和学位或者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军队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四)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报考 2022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在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2023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3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2023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作答。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5日0时至6月30日18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官网(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3.学位证书。本人学位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4.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具体要求如下:(1)请先准备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共计2张电子照片(可使用手机、数码相机、扫描仪分别拍照或扫描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2)户籍电子照片要求:1)必须包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完整内容;2)照片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认;3)文件格式为JPG格式;4)文件大小应大于100KB,小于500KB。(3)可借助“光影魔术手”软件进行裁剪后,将2张电子照片拼接为1张电子照片上传。 5.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照片标准尺寸为宽413像素×高62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为40KB≤文件大小≤100KB)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应当清晰完整,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佩戴粗框眼镜(遮挡面部特征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检验);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照片比例与本人真实情况不符、照片美化操作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检验)。要尽量前往正规照相馆按照要求拍摄制作,若已有符合要求的照片,可参照报名系统中《电子照片制作指南》修改照片尺寸及大小。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凡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并不能及时进行更改的,报名将不成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持港澳台或者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其学历学位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高等教育法学(法律)类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区设置及考试费交纳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区设置条件,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我省设置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益阳市、郴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自治州等13个考区。报名地在永州市的考生到衡阳考区参考。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我省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80元。 报名人员可采用微信、支付宝支付方式交纳考试费。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5日18时。 报名人员网上支付考试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 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或不能参加考试的,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交纳考试费如需开具财政票据的考生,请于7月6日至7月20日到报名地司法局办理登记手续。 (四)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23年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五)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3年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分为9月16日、17日共两个批次,具体为: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6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6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7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7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和考区考点考场准时参加考试。 2023年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6日至9月15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9月22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于9月23日8时至9月27日18时登录司法部官网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我省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00元。 我省将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状况和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集中设置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具体设置情况以主观题考试公告为准。应试人员可自主选择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三)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3年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 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3年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及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微软双拼方案)、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港澳考区的应试人员可以选择使用仓颉输入法和速成输入法,应试人员使用其中输入法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我省将根据参加纸笔答题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点考场。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四)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10日至14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11月30日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事宜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司法部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举行考试。香港、澳门考区考试的具体工作,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承办。 (一)报名信息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以下信息,并作出相应承诺。 1、身份信息。 (1)香港、澳门居民。应使用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报名。不能填报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相关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香港或澳门考试承办机构提交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香港居民也可以提交根据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声明条例》作出的证明其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的法定声明。 (2)台湾居民。应使用台湾居民身份证或者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报名。 2、学历信息。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大陆)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 (二)报名方式及交费 1、报名方式。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及审核。选择在内地(大陆)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办理有关报考事项。 (三)考试地点 在内地(大陆)报名的,应当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年度考试公告和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五、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与特别提示 (一)应试人员不得随身携带书籍,笔记、报纸、稿纸、通讯工具、电子用品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以违纪处理。 (二)考试期间,全省所有考场均开启视频监控和进行无线电监测,并严格场内监考,考试系统也在不断优化,防作弊能力显著提高,希望应试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考试纪律,克服侥幸心理,洁身自爱、珍惜前程,诚信参考、抵制作弊,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试人员,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视违纪作弊情形、后果作出严肃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其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现役军人应当通过司法部官网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三)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 (五)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辅导。 (六)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官网查询或向报名地司法局咨询(咨询电话附后)。 凡涉及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向信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电话咨询:(010)88177421;(010)88177422。 湖南省司法厅 2023年6月12日 附:各市州司法局咨询电话 长沙市司法局 0731-85409819 衡阳市司法局 0734-8192280 株洲市司法局 0731-28685353 湘潭市司法局 0731-58224405 邵阳市司法局 0739-5325762 岳阳市司法局 0730-8217543 常德市司法局 0736-7760039 张家界市司法局 0744-8301720 益阳市司法局 0737-4225647 郴州市司法局 0735-2366632、2366626 永州市司法局 0746-8511165 怀化市司法局 0745-2712723 娄底市司法局 0738-8311696 湘西州司法局 0743-8750586贵州省司法厅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贵州省司法厅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贵州省司法厅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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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96gps.cn/post/19976.html发布于:2026-03-03



